近段時間,跨國做試管嬰兒的需不需結人數并不少,而泰國是婚證比較受大眾歡迎的國家之一。在赴泰做試管前,結婚需要提前準備好簽證、證辦結婚證、試管結婚證翻譯件,嬰兒簽證與護照需要提前1個月辦理,需不需結結婚證的婚證翻譯件需要到公證處進行辦理。



01赴泰試管結婚證公證怎么辦
辦理結婚證公證一般需要7-10個工作日,費用大致約200-400元。證辦(具體以所在城市公證處為準)辦理流程如下:
辦理地點
戶口所在地or辦理結婚證城市的試管公證處
所需材料
當事人要攜帶身份證和戶口簿
雙方的結婚證
雙方近期2寸半身合影照片


線下辦理流程:
1、向住所地、嬰兒經常居住地、需不需結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;
2、填寫公證申請表,并提交材料:身份證明,申請公證的文書,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等;
3、公證部門受理、并進行資料審查;
4、承辦公證員擬制公證書,出具公證書;
5、送達公證書并簽字。
注意事項:
1.只需要公證一本結婚證;
2.公證文件需要中英文兩個版本;
3.公證事項是結婚證,不是已婚。
02沒有結婚證能上戶口嗎?
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,所以沒有領結婚證小孩也是可以上戶口的。
小孩上戶口需要注意什么
第一、新生兒在出生60天內(各地政策不同,有些地方不一定是60天),拿著生育服務手冊、父母雙方身份證以及出生腳印紙,到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。


第二、寶寶的戶口可以隨爸爸一方或者媽媽一方,去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一定要帶齊身份證、戶口本、準生證、還有寶寶的出生證明。
第三、帶齊這些東西就可以去戶政部門給寶寶上戶口了,現在新生兒都有自己的身份證號了。
父母雙方均為本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在出生后一個月內,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《出生醫學證明》、嬰兒父母的《結婚證》和《戶口簿》,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。









